根据《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联络、接触,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发布时间:2020-12-15 16:10:52

1.[]根据《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联络、接触,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要从( )等方面认定相关交易行为明显。Ⅰ.时间吻合程度Ⅱ.交易背离程度Ⅲ.利益关联程度Ⅳ.投资收益情况A.Ⅰ、Ⅱ、Ⅳ B.Ⅱ、Ⅲ、Ⅳ C.Ⅰ、Ⅱ、Ⅲ D.Ⅰ、Ⅲ、Ⅳ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内幕交易解释》的规定,从以下三个方面的典型特征认定相关交易行为是否明显异常:一是时间吻合程度,即从行为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变化、公开的时间吻合程度把握;二是交易背离程度,即从交易行为与正常交易的背离程度把握;三是利益关联程度,即从账户交易资金进出与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人员有无关联或者利害关系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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