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400万元取得乙公司5%的股权,对乙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12月31日,该

发布时间:2021-01-10 22:26:20

1.[]2014年3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400万元取得乙公司5%的股权,对乙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12月31日,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2015年4月1日,甲公司又以银行存款2200万元取得乙公司20%的股权,至此能够对乙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改用权益法核算该项股权投资,原股权投资在增资日的公允价值为550万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则在增资当日影响甲公司损益的金额为( )万元。A.150 B.250 C.400 D.0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由金融资产转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原股权,应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因此,增资当日原股权影响损益的金额=550-500+(500-400)=150(万元),另外,初始投资成本=550+2200=2750(万元),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2000×25%=3000(万元),因此应确认营业外收入=3000-2750=250(万元)。影响甲公司损益的金额=150+250=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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