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的问题,,,rt2009年3月1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2009年9月11日,甲公司的开户银行P银行为该汇票承兑。 2009年6月30日,乙公司从丙公司采购一批货物,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9月30日持该汇票到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委托收款,Q银行为丙公司办理了委托收款手续,P银行收到委托收款凭证后,拒绝付款。 在不考虑委托收款背书的情况下,关于确定该汇票非基本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背书人是乙公司 B.被背书人是丙公司 C.承兑人是Q银行 D.保证人是P银行丙公司委托收款被P银行拒绝后,正确的做法是( )。 A.向甲公司进行追索 B.向乙公司进行追索 C.出具书面说明,再次要求Q银行发出委托收款 D.出具书面说明,直接到P银行提示付款
网友回答
【答案】 1.AB
票据上的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P银行而非Q银行)、背书人(乙公司)、被背书人(丙公司)保证人(本题没说明)
2.AD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所以A对,B错。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到期之日起10日)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Q银行)不予受理,但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P银行)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所以C错,D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