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某化妆品厂将一批自产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用于集体福利,生产成本35000元;将新研制的香水用于广告样品,生产成本20000元,上述货物已全部

发布时间:2021-01-10 20:11:19

1.[]2011年1月某化妆品厂将一批自产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用于集体福利,生产成本35000元;将新研制的香水用于广告样品,生产成本20000元,上述货物已全部发出,均无同类产品售价。2011年1月该化妆品厂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元。A.22392.86 B.24750.00 C.35150.00 D.50214.86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不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是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所谓用于其他方面的,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按照规定,如果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征收时,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因此,本题中化妆品的组成计税价格=(35000+20000)×(1+5%)÷(1-30%)82500(元),应纳消费税-82500×30%=24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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