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结婚7年一直未有子女,2009年6月,二人收养了一个4岁的孩子丙,关于丙与甲

发布时间:2020-07-11 22:15:25

甲乙结婚7年一直未有子女,2009年6月,二人收养了一个4岁的孩子丙,关于丙与甲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与丙不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B.甲乙与丙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C.若甲乙死亡,丙不能继承其财产










D.若甲乙死亡,丙可获得部分财产

网友回答

B解析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故应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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