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远公司就应收东大公司117万元的无息商业承兑汇票,于2013年3月31日与东大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至2012年12月31日正远公司已对该应收账款提

发布时间:2021-01-10 14:28:18

1.[]正远公司就应收东大公司117万元的无息商业承兑汇票,于2013年3月31日与东大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至2012年12月31日正远公司已对该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5万元。东大公司以产品一批及增发的20万股普通股偿还全部债务。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0万元,已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5万元,公允价值为50万元。东大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正远公司另向东大公司支付增值税8.5万元;增发的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场价格为3元。已知正远公司将取得的产品作为库存商品核算、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双方各支付给有关证券机构相关税费0.25万元。下列关于东大公司对该项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有( )。A.东大公司确认的股本金额为20万元 B.东大公司应该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为40万元 C.东大公司应该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为7万元 D.东大公司债务重组时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27.5万元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东大公司应该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20×(3-1)-0.25=39.75(万元),选项B说法不正确;由于营业外收入属于利得,不影响营业利润,所以东大公司债务重组时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50(主营业务收入)-29.5(主营业务成本)=20.5(万元),选项D说法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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