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其资质等级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的效力(1)案例背景甲公司(资产运营管理公司)与乙公司(建筑咨询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某科技

发布时间:2021-01-10 09:16:44

1.[问答题]超越其资质等级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的效力 (1)案例背景 甲公司(资产运营管理公司)与乙公司(建筑咨询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某科技园综合开发项目建筑设计顾问服务。《协议书》签订后,乙公司启动了设计工作并形成了部分设计成果并向甲公司提交。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就修改设计方案发生争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公司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实质是一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违返我国法律、法规禁止元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的规定,主张该《协议书》无效,并要求乙公司返还已支付的部分设计费120万元。乙公司认为双方签订的是设计顾问服务协议,而非设计合同,即使乙公司无设计资质,该协议也是合法有效的。 本案存在下列事实: 1.从《协议书》中约定的“工作范围”以及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提交清单”来看,相当多的业务超出了顾问服务的范畴,实质上为建设工程设计业务。2.乙公司不具备承担建设工程设计的资质,甲公司对此明知。 (2)争议问题 1)本案《协议书》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返还已支付的设计费?为什么?

网友回答

请联系答~案~网客服索取!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