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是如何设定渔业刑事责任的?

发布时间:2021-04-06 18:14:06

题目类型:[问答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是如何设定渔业刑事责任的?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 一、使用炸药鱼、毒鱼、电鱼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构成犯罪的; 二、偷捕、抢夺他人养殖水产品,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构成犯罪的; 三、伪造、变卖、买卖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 四、外国人、外国渔船违反渔业法规定,擅自进入我国管理水域从事渔业生产或者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构成犯罪的; 五、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渔业规定核发许可证、分配捕捞限额或从事渔业生产活动,或者其他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
试题难度:★★☆
参考解析: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