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东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债权人利益的常用方式有()。A.股东不经债权人的同意,投资于比债权人预期风险更高的新项目B.股东不征得债权人的同

发布时间:2021-01-10 13:16:37

1.[]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东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债权人利益的常用方式有( )。A.股东不经债权人的同意,投资于比债权人预期风险更高的新项目 B.股东不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而指使管理当局发行新债 C.不经债权人同意,大量分配现金股利 D.不经债权人同意,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大型生产设备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股东可以通过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债权人的利益,其通常方式是:第一,股东不经债权人的同意,投资于比债权人预期风险更高的新项目。第二,股东为了提高公司的利润,不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而指使管理当局发行新债,致使旧债的价值下降,使旧债权人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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