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人要求总包人支付工程欠款150万元,总包人却以发包人尚有应付工程款200万元未付为由拒绝付款。分包人多次催款未果,直接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发包人,

发布时间:2021-01-09 23:20:50

1.[]分包人要求总包人支付工程欠款150万元,总包人却以发包人尚有应付工程款200万元未付为由拒绝付款。分包人多次催款未果,直接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发包人,要求支付150万元欠款及其利息。关于分包人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起诉没有法律依据 B.只能以总包人的名义起诉 C.属于行使代位权 D.只能起诉总包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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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本题A项错误,分包人起诉属于行使代位权,具有法律依据;B项错误,行使代位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D项错误,在代位权诉讼中,起诉原告为债权人,被告为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C项正确。【考点】考查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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