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组织建设、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A.设区的市级以上

发布时间:2021-02-14 17:35:03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组织建设、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A.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各级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务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发配套管网,并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