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  )。A.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为限承担

发布时间:2021-01-07 18:02:22

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  )。A.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C.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该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E.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题针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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