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甲和上海的乙在天津签订了一份原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为重庆。货

发布时间:2021-04-08 02:28:19

题目类型:[多选] 北京的甲和上海的乙在天津签订了一份原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为重庆。货物交付后,双方因履行费用的负担问题发生纠纷,甲拟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有()。
A、北京的法院
B、上海的法院
C、天津的法院
D、重庆的法院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 B, D
试题难度:★★☆
参考解析: (1)题干未明确指出是否存在管辖协议时,应视为不存在管辖协议处理;(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上海)或者合同履行地(重庆)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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