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诰】法史学的一道论述题《尚书·康诰》记载:人有小罪....

发布时间:2021-04-04 05:05:25

法史学的一道论述题《尚书·康诰》记载:“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不可不杀.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时乃不可杀.”分析此话. 历史

网友回答

【答案】 “眚”指过失犯罪,“非眚”指故意犯罪;“惟终”指惯犯,非终指偶犯.
  整句话的意思是:凡属故意犯罪或者惯犯,即使罪行较轻,也要从严惩处,彻底根绝;凡属过失犯罪或偶犯,即使罪行较重,也可从轻宽宥给予减刑.
  是西周三宥之法的体现,把犯罪的主观动机和客观危害结合起来,作为定罪量刑的裁量依据,对不同情节的犯罪行为区别对待,是我国古代刑罚适用制度的重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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