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特级保护对象(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建筑物中的各避难层应每隔()距离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A.10m

发布时间:2021-02-14 05:09:36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特级保护对象(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建筑物中的各避难层应每隔( )距离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A.10m B.20m C.30m D.40m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参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8)第7.5.3条: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2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塞孔。电话塞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3特级保护对象的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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