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3年11月20日收到法院通知,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甲公司使用的某软件侵犯其专利权,要求甲公司一次性支付专利使用费500万元,至12月

发布时间:2021-01-07 16:39:40

1.[]甲公司2013年11月20日收到法院通知,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甲公司使用的某软件侵犯其专利权,要求甲公司一次性支付专利使用费500万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对此项诉讼,甲公司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60%,预计一次支付给A公司100万元至200万元,并支付诉讼费用5万元。由于甲公司所使用的软件是由丙公司为其制作,因此甲公司向丙公司提起诉讼,甲公司已基本确定可从丙公司获得赔偿80万元。对于该项未决诉讼甲公司在12月31日应作的会计处理为(  )。A.不确认或有资产,只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B.确认预计负债155万元,同时确认资产80万元,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信息 C.确认预计负债155万元,不确认资产,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信息 D.确认预计负债75万元,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信息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甲公司对A公司的赔偿符合或有事项确认预计负债的三个条件,应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100+200)/2+5=155(万元)。在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确认为负债的同时,企业有时也拥有反诉或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对于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因此,应确认的资产金额为80万元。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