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2年至2013年间,先后抢劫获得财物5万多元。后因公安机关“严打”甲一潜逃在外。后来,甲被其父亲找回。在其父母的劝说下前往公安机关自首。投案

发布时间:2021-01-07 21:01:34

1.[]甲于2012年至2013年间,先后抢劫获得财物5万多元。后因公安机关“严打”甲一潜逃在外。后来,甲被其父亲找回。在其父母的劝说下前往公安机关自首。投案途中恰遇两名熟悉本案的公安人员,当即上前将甲抓获。甲在被审判时,提供了重要线索,让司法机关侦破了乙的爆炸案。则甲的行为属于(  )。A.一般自首行为 B.特别自首行为 C.非自首行为 D.坦白行为E.立功行为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E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自首和立功。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属于一般自首行为。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C、D错误。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据此可知,甲主动提供重要线索得以让司法机关破获乙的爆炸案,属于立功行为。所以选项E正确。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