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法,自周以前无之,至周公立制。人生既冠,以字易明。及有爵者,死而定谥,则固以弥文矣。后世遵之,其法愈严。……汉吕后讳雉,改雉名野鸡。”由此推断,“周公”立“讳法”

发布时间:2020-08-04 13:00:34

“讳法,自周以前无之,至周公立制。人生既冠,以字易明。及有爵者,死而定谥,则固以弥文矣。后世遵之,其法愈严。……汉吕后讳雉,改雉名野鸡。”由此推断,“周公”立“讳法”的真正目的是A.维护皇权的不可僭越B.维护等级制度的尊严C.维护分封制与宗法制D.维护儒家的伦理纲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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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解析试题分析:A不对。理解不全面,避讳在古代并不仅仅适用于皇室;C不对,材料无从体现,尤其分封制说法不妥,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D不对,与题干无关,而且儒家学说成为正统思想是在汉武帝时期。因此选B考点:古代政治制度

点评:帝制时代为了维护等级制度的尊严,说话写文章时遇到君主或尊亲的名字都不直接说出或写出,叫做避讳。避讳的对象有四类:一是帝王,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属于当时的“国讳”或“公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二是讳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陆游编著的《老学庵笔记》记有一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三是避圣贤,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下命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应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清朝尤甚:凡是天下姓“丘”的,从此以后,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于是,天下姓“丘”的,从此改姓“邱”了。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来的“丘”字了。四是避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是全家的“家讳”或“私讳”。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红楼梦》中林黛玉之母叫贾敏,故林黛玉凡是遇到敏字都读成米或密。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所以《史记》里,把跟他父亲名字相同的人,一律改了名。例如“张孟谈”,改为“张孟同”;“赵谈”,改为“赵同”。后来《后汉书》的作者范晔也是如此,因为范晔的父亲叫“范泰”,所以在(后汉书》里,叫“郭泰”的,竟人不知鬼不觉的变为“郭太”了;叫“郑秦”的,也变为“郑太”了。又如唐朝的诗人杜甫,父亲的名字叫“杜闲”,为了避“闲”字的讳,杜甫写了一辈子的诗,却没在诗中用过“闲”字。杜甫母名海棠,《杜集》中无海棠诗,不名母名也。又如苏轼祖父名“序”,即讳“序”字,所以苏洵不写“序”字。碰到写“序”的地方,改成“引”字;苏轼也跟着不用“序”字,他以“叙”字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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