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年》的文化资源和历史反思

发布时间:2020-07-09 00:17:10

《北大教授与〈新青年〉》运用档案、日记、回忆录等材料,试图还原《新青年》杂志内部的运作状况和人际关系,呈现《新青年》同人从志同道合到殊途异路的历史真相,并进一步在比照对撞中反思“五四”一代知识分子的价值追求与路径选择。1918年1月,在陈独秀、胡适、钱玄同、刘半农“四大台柱”的推动下,《新青年》杂志从四卷一号起转型“复活”为六名北大同事轮值编辑的同人刊物,直接启动了新文化运动,进而影响了整个中国的命运。

网友回答

细读张耀杰著《北大教授与〈新青年〉》,个人认为至少有两大亮点:一是言必有据、辨伪存真的学术严谨。二是发人深省的历史反思。限于篇幅,本文主要围绕由胡适率先提出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展开讨论,这种主要来自西方文化语境而不是中国本土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和价值谱系,其实是贯穿全书的一条红线。
  据张耀杰介绍,《新青年》杂志中最早提倡“个人主义”的,是陈独秀和胡适的安徽同乡李亦民。他在刊登于《新青年》1卷1号的《人生唯一之目的》中写道:“人情之不可遏抑。遏抑之,乃不能不走于偏宕。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曷若顺人性之自然,堂堂正正以个人主义为前提,以社会主义为利益个人之手段。必明群己之关系,然后可言‘合群’;必明公私之权限,然后可言‘公益’也。”
  张耀杰认为,李亦民所谓“以个人主义为前提,以社会主义为利益个人之手段”,暴露出的是当年的无政府社会主义者或者说是乌托邦社会主义者李亦民,似是而非、一知半解的价值混乱。西方语境下的个人主义,首先意味着所有个人以人为本、自由自治、财产私有、自主选择、自食其力、自限权利、自我健全的主体人权;其次表现为当事双方意思自治、良性合作的契约平等;再其次表现为公民社会的民主法治以及政治制度的宪政限权。无政府社会主义则意味着撇开既有的法律契约和制度程序而针对个人权利及私有财产进行强制充公和强行剥夺;借用当年的通俗话语,就是“你的也是我的,我的也是我的”。这两种主义事实是格格不入、难以兼容的。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把以人为本的个人主义当作一种哲学本体论意义上的价值观念和价值谱系引入中国的,是胡适。
  1918年6月,胡适在由他自己轮值编辑的《新青年》4卷6号即“易卜生专号”中,发表了长篇论文《易卜生主义》,其中借用易卜生的“为我主义”概念提出了一种跨越种族和国界的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最可笑的是有些人明知世界‘陆沉’,却要跟着‘陆沉’,跟着堕落,不肯‘救出自己’!却不知道社会是个人组成的,多救出一个人便是多备下一个再造新社会的分子。所以孟轲说‘穷则独善其身’,这便是易卜生所说‘救出自己’的意思。这种‘为我主义’,其实是最有价值的利人主义。所以易卜生说:‘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妙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
  到了落款时间为1935年9月3日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中,胡适为这种易卜生式的“为我主义”选择了一个更加准确的概念:“我借易卜生的话来介绍当时我们新青年社的一班人公同信仰的‘健全的个人主义’。”
  张耀杰在书中特别解释说:提倡“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是一回事,以身作则地实践这一价值观念并且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健全的个人”,是另一回事。当年的《新青年》同人只是在提倡白话文方面达成过高度一致的目标共识,“健全的个人主义”从来都没有成为“我们新青年社的一班人公同信仰”。所谓“我们新青年社的一班人公同信仰”,其实是一种胡适式的乐观浮夸。就连胡适自己,在坚持“健全的个人主义”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的幸福”的集体功利主义之间,也一直存在着自相矛盾的左右摇摆。胡适在提倡“健全的个人主义”的同时,对于已经在现代工商契约及民主宪政社会里完整呈现的以人为本、自由自治、契约平等、民主法治、宪政限权的价值观念和价值谱系的移植引进和归纳概括方面,一直缺乏多层级、多元化的谱系概念。
  尽管如此,胡适的可贵之处在于,他是《新青年》同人团队当中,唯一把以人为本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逐步完善并且坚持到底的一个人。直到1959年1月7日,胡适在台湾国际学舍对华侨学生演讲《一个人生观》时,依然在介绍自己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首先把自己培养、训练、教育好,成为一个有道德、有能力的人,然后再去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这样的人生观并非西方社会所独有,孔子的“修己以安人”,王安石的“学者为己而后可以为人”的主张,都是如此。
  正是基于这种以人为本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晚年胡适在写作于1959年3月12日的《容忍与自由》一文中,针对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新青年》同人单边片面、党同伐异的不民主、不科学、不文明、不理性的“悍化”表现,提供了最为深刻的认错反思:“现在在四十年之后,我还忘不了独秀这一句话,我觉得这种‘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态度是很不容忍的态度,是最容易引起别人的恶感,是最容易引起反对的。……我现在常常想我们还得戒律自己:我们若想别人容忍谅解我们的见解,我们必须先养成能够容忍谅解别人的见解的度量。”
  回顾历史,陈独秀等人采用“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极端专断态度提倡白话文,说到底是在用自以为“正宗”的“存白话文之天理,灭文言文之人欲”的专制逻辑,来挑战攻击林纾、严复一派人“存文言文之天理,灭白话文之人欲”的更加正宗传统的专制逻辑。来自西方社会的民主、科学之类的文明概念一旦被陈独秀等人极端绝对化、标签口号化,反而会蜕变成为打着民主的旗号反民主、打着科学的旗号反科学的文化怪胎。中国文化史上第一位具备全方位的世界性眼光的,是在大力提倡白话文的同时也明确提出用以人为本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来自我健全,进而还要尽职尽责地服务于他人以及全社会的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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