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256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

发布时间:2020-07-27 17:52:36

我国刑法第256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一规定说明A.行使选举权的法律程序B.选举的权利属于政治权利C.选举的权利与国家主权密切相关D.我国法律保障公民行使选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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