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0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作出处罚决定,依法给予在网上散布日本核

发布时间:2020-07-25 14:30:48

2011年3月20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作出处罚决定,依法给予在网上散布日本核电站爆炸污染山东海域谣言的杭州网民陈某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人民币。公安机关对相关造谣人员处以治安处罚表明 ①公民在网络虚拟世界的行为是不自由的②公民有使用网络的权利,也有维护网络安全的义务③公民是现实社会的权利主体,但不是网络世界的权利主体④公民的自由总是在法律规范内的自由A.①④B.②③C.②④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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