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铜矿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铜矿石5000吨,不含税单价40元/吨,合同规定分两个月等额收

发布时间:2021-01-07 19:09:19

1.[]某铜矿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铜矿石5000吨,不含税单价40元/吨,合同规定分两个月等额收回货款,9月份实际收到货款60000元;将开采、收购的铜矿原矿各1000吨加工成铜锭,本月将加工铜锭的10%对外投资并承担投资风险;将加工铜锭的60%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40000元;转让在建项目,取得销售收入2000000元,发生建造成本.1100000元;从一般纳税人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l50000元、增值税25500元,支付运费14000元、装卸费2000元、公路建设基金4000元,并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该企业对上述业务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铜矿资源税税额为1.5元/吨)A.应纳增值税37840元 B.应纳资源税3675元 C.销售不动产应纳营业税100000元 D.销售土地使用权应纳营业税45000元E.对外投资业务不纳税?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自产货物对外投资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资源税=(5000×50%+1000×70%)×1.5=4800(元)加工的全部铜锭总售价=240000÷60%=400000(元)增值税=5000×50%×40×17%+400000×70%×17%-25500-(14000+4000)×7%=37840(元)不动产营业税=2000000×5%=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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