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是自由撰稿人,2014年杨某的一篇小说在某国发表,取得稿酬折合人民币40000元,并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4500元;当年,杨某在国内将另

发布时间:2021-01-10 21:44:31

1.[]杨某是自由撰稿人,2014年杨某的一篇小说在某国发表,取得稿酬折合人民币40000元,并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4500元;当年,杨某在国内将另一作品的手稿原件公开拍卖,取得拍卖收入50000元。2014年杨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8000 B.9900 C.20000 D.21900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抵免限额为40000×(1-20%)×20%×(1-30%)=4480(元)小于境外实际缴纳的4500元,无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将手稿原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应该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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