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8 22:37:12
您好!看过万典律所的一些文章,建议您参考: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才有了农村建房的面积规定。因此,在此之前的建设住房,其所占面积,均应属合法。
2008年《城乡规划法》,首次明确提出,在自己宅基地上建房,需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因此,对于此前的房屋,判断其是否属违建,不能以是否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依据进行拆除。
谢谢!
八几年建筑的房屋还称不上是老宅。
房屋征收补偿有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这要根据建筑物的实际价值来处理了。比如矿区的塌陷边缘地需要全部拆迁,就有一处较完整的古老民宅,政府可以收购,统筹改造环境中保留,作为景观保留。否则以普通条件论处。
这个是历史遗留问题,还要特事特办的。
你是哪里的?房屋征收补偿有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