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19 00:39:26
看新闻说在海口市、三亚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的本省居民,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实行省外来琼务工经商人员积分落户制度。但是这些条件我都不符合,现在是不能买房落户了吗?我看新闻说已经截止了,到底怎么样才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