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3 23:59:27
国家卫生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具体说,饮用水质量的检测是由本地县级以上的卫健委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