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9 16:46:22
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献身公安事业的奉献精神。
(二)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完成重点难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发挥显著作用,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有重大影响,得到普遍认可。
(三)牢记宗旨,执法为民,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立足本职热情为群众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得到群众广泛赞誉。
(四)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深化公安改革和推进“四项建设”中有新思路、新办法,取得突出成绩。
(五)克己奉公,清正廉洁,模范遵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部级津贴。
当然是除基本要求外,各项标准还要突出,要从公安基层逐级认可上报才可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