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刚把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转到了亲戚名下(个人户口),孩子们可以上北京户口吗?

发布时间:2019-09-09 19:59:21

我老公刚把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转到了亲戚名下(个人户口),孩子们可以上北京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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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要满足《2015北京市户口迁入及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孩子们属于出生申报的:  第一条 办理出生登记  (一)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4.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须出具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6.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二)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  2.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父亲的住房证明;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需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二,属于子女随迁入户的,只有在配偶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可以随迁:  第七条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我老公刚把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转到了亲戚名下(个人户口),孩子们可以上北京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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