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比督军小的职位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30 15:33:10

民国时期比督军小的职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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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都督(即督军、督理、督办,一省最高长官,辖军、民两政,省长为虚职。附:北洋政府时期,以热河、察哈尔、绥远等地区为特区,置都统为地方军政长官。)帮办(一省当中的二把手。)镇守使(一省之内划分几个地域,这片地域的头即镇守使,位在督军之下,如陕南镇守使【陈树藩】后就借{护国运动}之际,顶了陆建章的位子,成为陕西督军。)道尹(管理所辖数县行政事务长。)县知事(即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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