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九二年户口到北京昌平十三陵万娘坟村有我地吗

发布时间:2019-09-03 20:17:27

请问九二年户口到北京昌平十三陵万娘坟村有我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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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应根据当事人的户口性质(迁移类型),以及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土地发包时间而定:  1、在当事人是婚迁户口,而且属于当地的农业户口,并且户口迁入后,当地已经重新发包过集体土地经营权的,当事人可以分配到该项;  2、否则当事人在当地未取承包地的,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是不能收回当事人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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