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安徽入伍到河北的农村退伍军人。退伍后留在了驻地,户口也迁到河北了。时隔多年问还能迁回原籍吗?

发布时间:2019-09-01 01:46:39

我是从安徽入伍到河北的农村退伍军人。退伍后留在了驻地,户口也迁到河北了。时隔多年问还能迁回原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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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事人已婚或者已经在当地购房或者就业的前提下,不可以:  1、直系亲属投靠: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在符合对方户口所在地的迁入条件(如:当事人已经失业,并且未婚未购房等);  2、并且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才能把当事人的常住户口迁入当地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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