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2 03:34:44
因为香港特首是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级别相对较高,用会见显得庄重;而接见是针对级别较低的来访者。
故用会见,而不用接见。
1、会见会见,指跟别人相见。有时用于外交场合。语出《周书·王褒传》:“白云在天,长离别矣,会见之期,邈无日矣。”
2、接见①在正式场合会见级别较低的来访者。
②对级别较低的来访者的会见。
3、香港特首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又称特区首长,简称特首;英语:Chief Executive,简称 C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长及香港最高代表,此职位设于1997年7月1日,大致上代替香港总督的职务。每届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
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林郑月娥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于2017年7月1日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