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上班时间因个人劳动工具问题与同事发生争执,对方将其打伤致残,请问是否属于工伤

发布时间:2019-09-18 17:02:19

我弟弟在上班时间因个人劳动工具问题与同事发生争执,对方将其打伤致残,请问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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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弟弟的情况很难算是工伤,建议你与他单位协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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