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教师老师待遇如何?

发布时间:2019-09-06 13:41:46

厦门工学院教师老师待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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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薪酬待遇  1、学院实行全员聘用岗位年薪制,具体待遇面谈。  2、其他福利待遇  学院为教职工提供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金)、住房公积金。同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决户口问题。  3、学院为新进教职工提供过渡房(两人间公寓),其中副处级和副高及以上提供单间。  1:厦门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一览表  项 目  类 别  科研启动费与  学科建设专项经费  安家费  购房  补贴  校外租房租金补贴(不超过两年)  院士、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著名专家及重点学科带头人  面议  提供150m2左右套房供免费居住。  面议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博士生导师  理工科50-80万元  文科15-20万元  15万元  28万元  2000元/月  具有博士学位的  教授  理工科30-50万元  文科10-15万元  12万元  23万元  1800元/月  具有博士学位的  副教授  理工科10-30万元  文科6-10万元  7万元  15万元  1200元/月  博士  理工科6-20万元  文科4-6万元  3万元  8万元  800元/月  备注:  1、科研启动费含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硬件部分支出不应低于80%。  2、校外租房租金补贴需为已婚家庭户方能享受。  3、已享受校内免费过渡住房的,不再享受校外租房租金补贴。  4、购房补贴为办理购房手续时一次性领取。  (二)可申请享受厦门市政府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符合厦门市政府引进人才优惠政策的人员,按照市政府文件规定,经本人申请并获得市政府批准后,可申购或租赁厦门市人才住房,或享受厦门市政府引进人才经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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