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朝末年到新中国成立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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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中国最腐败的一段时间。 中国与英国打仗打败后签订【南京条约】。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地。清朝政府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5、中国海关税应与英国商定。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这就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强占香港,损害了中国领土的完整。通商口岸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等价交换的中心。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 还有约国签订的许多条约,共割地150平方千米。 与日本签订的【马关条约】 ●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中国不再是朝鲜之宗主国 ; ●中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 ●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二万万两); ●中国开放广州、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彼此的最惠国待遇; 《马关条约》签字时的情景●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 ●台湾澎湖内中国居民,两年之内任便变卖产业搬出界外,逾期未迁者,将被视为日本臣民; ●条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两国派员赴台办理移交手续。 ●增辟通商口岸 大大加深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 有辱国耻的八国联军战役签订的【辛丑条约】 1.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 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我之所以写过给大家看不是为了报仇而是不忘国耻,不忘火烧圆明园的场景,不忘旅顺大屠杀与南京大屠杀的历史。 勿忘国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