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考试中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如何界定?

发布时间:2019-08-29 15:16:01

军队文职考试中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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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毕业且在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社会人才:一般指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管理和专业技术才能的人员。 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报考。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在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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