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班飞机上不能带什么

发布时间:2019-09-10 02:41:29

国际航班飞机上不能带什么

推荐回答

1、 非托运行李(免费随身携带物品) 非托运行李的体积应能置于旅客的前排座椅下或封闭式行李架内。 A.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头等舱、公务舱旅客以10千克为限,每位经济舱旅客以5千克为限。 B. 持头等舱、公务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长、宽、高分别不超过55CM、40CM、20CM。 C. 超过上述重量、件数、体积限制的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也不得作为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带入客舱运输。 危险品、 枪支(猎枪和体育运动用枪支除外)、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 管制刀具。 活体动物、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如:海鲜、榴莲等)。 2、 托运行李 托运行李包装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A 旅行箱、旅行包和手提包等应锁好,以防内物丢失。 B 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C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D 竹篮、网兜、绳子、草袋、塑料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E 行李内外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托运行李重量及体积限制 A 每件行李最大重量不得超过45千克 ,长、宽、高分别不得超过100CM、60CM、40CM;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作为货物运输,不能作为行李运输。 B 每件行李最小重量不得低于2千克,长、宽、高分别不得短于30CM、10CM、20CM;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行李,不能单独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不得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 下列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而应作为非托运行李带入客舱运输。对旅客违反此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国航只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重要文件、商业文件和资料。 证券。 汇票珠宝。 货币。 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古玩字画。 旅行证件 易碎易损坏物品、易腐物品。 样品、绝版印刷品或手稿。 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摄像机原配件等。 移动电话、随身听唱机、电脑软硬件等。 个人需要定时服用的药品。 免费行李额 -计重制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头等舱旅客40千克,公务舱旅客30千克,经济舱旅客20千克。持婴儿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10千克,最大尺寸不超过115厘米。 -计件制 计件制的免费行李规定适用于中美中加航线。头等舱旅客、公务舱旅客可以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重量限额为32千克。经济舱成人和儿童旅客可以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两件行李三边之总和不得超过273厘米,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23千克。按成人票价10%付费的婴儿可免费交运一件行李,每件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另外还可免费交运一件全折叠式婴儿车或摇篮。超过规定限制的大小及重量的行李要收取 逾重行李费。 行李赔偿 国内航线 :托运的行李发生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按照损失的重量,每千克不超过100元人民币,如果行李的价值每千克低于10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进行赔偿。 国际航班:按照蒙特利尔国际公约以及华沙条约进行赔偿。 国航行李运输事故处理咨询电话: 国内: 010-64599526或010-64599527 国际: 010-64599523或010-64599524 中美和中加航线,中国-圣保罗,马德里-圣保罗航线执行托运行李规定 一、 一般规定 (一)经济舱成人和儿童旅客可以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两件行李三边之总和不得超过273厘米,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23千克。 (二)头等舱旅客、公务舱旅客可以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重量限额为32千克。 (三)白金卡会员可以免费托运三件行李。每件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重量限额为32千克。本条规定适用于乘坐任何舱位的上述国航贵宾卡旅客。 (四)金卡、至尊卡和银卡会员可以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重量限额为32千克。本条规定适用于乘坐任何舱位的上述国航贵宾卡旅客。 (五)按成人票价10%付费的婴儿可免费交运一件行李,每件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另外还可免费交运一件全折叠式婴儿车或摇篮。 (六)以下物品无论其实际尺寸大小,均可视为一件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的行李: 1、一个睡袋或一床铺盖。 2、一个帆布背包。 3、一副滑雪板带一副滑雪杖和一双滑雪靴,或一个滑雪板和一双雪靴。 4、一个高尔夫球袋,包括高尔夫球杆和一双高尔夫球鞋。 5、一个行李袋或一个B-4型袋子。 6、一辆适当包装的自行车(单座旅行车或赛车,非马达驱动),车把固定在侧面,去掉脚踏板。 7、一副标准的滑水板或一副障碍滑水板。 8、经适当包装的钓鱼用具,其数量不超过两根渔杆、一个卷轴、一副抄网、一双钓鱼鞋和一个钓鱼用具箱。 9、运动枪支,数量不超过一个步枪箱子,内装步枪不超过两支,子弹不超过5千克,一个射击垫子,一个消音器和小型步枪工具或两支猎枪和两个猎枪箱子或一个手枪箱子内装手枪不超过五支,子弹不超过5千克,一个消音器、一个手枪望远镜和小型手枪工具。 10、长度不超过100厘米的任何手提式乐器。 (七)残疾旅客可免费交运一辆旅途中需要的轮椅或/和一台其它助步设备。 二、逾限行李费的计收办法 (一)普通舱旅客(不含白金卡、金卡、银卡旅客)如果交运的单件行李重量超过23千克但不超过32千克,单件行李超过158厘米,两件行李超过273厘米,应收取逾重行李费200元人民币。 (二)无论旅客乘坐何种舱位、持何种知音卡,在其尺寸及重量均不超过规定的情况下,超出两件之外(白金卡旅客为三件)的每一件行李,应按一倍标准费率计收(标准费率表参照附件,下同)。 (三)无论旅客乘坐何种舱位、持何种知音卡,在其件数和重量均不超过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单件行李三边之和超过158厘米但不超过203厘米,应按一倍标准费率计收。 (四)当旅客乘坐经济舱(不含白金卡、金卡和银卡旅客)时,在其件数和重量均不超过规定的情况下,如果每一件行李三边之和均不超过158厘米,但两件行李三边之总和超过273厘米,应按一倍标准费率计收。 (五)无论旅客乘坐何种舱位、持何种知音卡,既超件数限制又超尺寸限制(即三边之和超过158厘米但不超过203厘米)的每一件行李,应按两倍标准费率计收。 (六)无论旅客乘坐何种舱位、持何种知音卡,如果交运的单件行李重量超过32千克但不超过45千克,或/和三边之和超过203厘米,应按三倍标准费率计收。 (七)单件重量超过45千克以上的行李不予收运。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在联程运输中,调整后的行李运输新规定同样适用于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 (二)托运行李如发生不正常运输情况,赔偿时参照的免费行李额标准应按新规定做相应调整。 (三)乘坐国航与外航代号共享航班的旅客,其行李运输应按照实际承运人的规定办理。 (四)2006年10月29日以前购票的中加航线旅客仍按原标准享受免费行李额。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