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如何添加建筑物并定位

发布时间:2019-09-08 22:09:47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如何添加建筑物并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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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的方法很多,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设计条件不同,主要有以下四种。1、根据建筑红线定位城建区的各项建设要按统一的规划进行,因此建筑用地的边界要经规划部门和设计部门商定,并由规划部门在现场直接给定该建筑边界线(称建筑红线)。图2-5-2中的甲、乙两点,就是规划部门在现场测设的建筑用地边界点,叫做“建筑红线”桩。楼房ABCD和EFGH就是根据该红线定的位。2、根据已有建筑物定位在建筑群内或扩建建筑物,如其位置不需要很精确时,可根据总平面图给出的拟建建筑物与已有建筑物或道路中心线的位置关系进行定位。图2-5-1和图2-5-4为两种常用的定位方法。画有斜线的为已有建筑,未画斜线的为拟建建筑物。3、根据建筑基线或建筑方格网定位在施工现场布设有建筑基线或建筑方格网时,可按照本章第二节中介绍的直角坐标法测设点位。4、根据控制点定位在山区或建筑场地障碍较多敷设方格网比较困难时.可以根据建筑场地布设的导线点、三角点等控制点和建筑物主轴线的设计坐标,用极坐标法、角度交会法、或距离交会法测设定位点。建筑物定位就是把建筑物主轴线的交点桩(即角桩)测设于地面.以确定建筑物的位置,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建筑物放线和碎部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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