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顾劳动法肆意克扣工资 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四中,因我们下个学期不能代课强行扣除我们2015年一

发布时间:2019-09-01 13:46:16

学校不顾劳动法肆意克扣工资 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四中,因我们下个学期不能代课强行扣除我们2015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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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问题描述的情况来看,你所在的学校应该是一所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属于劳动法规范的范围,在劳动法中它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那你与学校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你这种情况其实很普遍,其实我以前也在民办学校工作过,到现在学校还欠我1000块的押金,而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扣押劳动者押金。跟你说这些只是想劝你一下,不要太生气,咱还年青还有很多机会,更不要因此愤怒于社会。下面从法律角度帮你出出主意。学校扣除你工资,你可以到你县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1.如果学校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从你上班的第二个月支付双倍工资(已发的再支付一倍工资);2.学校未给你办理社会保险的,要求学校给你办理社会保险,或者所要缴纳的保险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你;3.如果你不在这里工作了,可以要求学校支付经验补偿,你在该校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学校未与你鉴定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的话,那学校都是过错方,我所说到的3点你都可以要求学校支付。但个人觉得,如果你不在这里工资了,能把工资解决了就好了,毕竟我们生活在社会当中,得考虑我们在社会中的影响以及社会对我们自己的评价。一个人不论受了多大的委屈,都不要跟别人对立起来,这样你的人生之路才能越走越宽阔。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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