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07 19:00:28

根据《高民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解释》(199612月16)规定: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属于数额较;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属于数额巨 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诈骗数额特别巨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重要内容唯情节诈骗数额10万元具列情形应认定情节特别严重 虽没2000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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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本理解述条文2000并骗钱没达2000元其骗所钱总另外关诈骗未遂规定首先该解释已经失效(20113月1高、高检已经颁布《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解释》数额已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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