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乡村制度乡村还存在哪些漏洞

发布时间:2019-09-08 22:06:46

廉洁乡村制度乡村还存在哪些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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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县纪委安排,现制定我镇进一步开展“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一、创建目标今年年底前,全镇20个行政村全部达到“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标准。二、创建标准(一)镇级标准1、组织领导有力。将“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本单位工作日程,成立党委主要领导任负责人的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带头抓落实,做到总体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分析督导本单位及各村“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情况。2、教育氛围浓厚。将廉政主题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科学安排对镇机关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和村级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培训,每年至少培训2次。通过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设立廉政文化广场、廉政文化墙、廉政宣传栏、廉政警示牌等宣传载体;镇机关大院或办公楼内有固定的廉政文化宣传标语、廉政格言,廉政氛围浓厚。3、制度健全管用。严格执行全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和教育管理、选拔任用、民主监督、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政务、党务公开制度,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时间及时、形式多样、程序规范、效果明显,各村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到位;村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全面实行;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各行政村依法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设立“三资”管理代理中心,对各行政村集体“三资”进行规范化管理,并通过阳光农廉网强化对“三资”的动态监管。严格执行《晋城市农村(社区)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成立小额工程招投标领导组,设立小额工程招投标中心,推广公开摇号法,强化对村级小额工程建设全程监管;建立对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监督检查;按照《晋城市涉农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定期开展涉农财政拨付资金、村级社会捐赠资金和农村自有大额资金专项检查和审计;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农民群众合理诉求,对本地发生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高度重视,及时立案,严肃查处。4、服务群众到位。设有便民服务中心,有专门办公场所,有专职人员,有档案柜、热线电话等办公设施,有服务窗口标示牌和办事指南,有办事记录。健全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建立有阳光农廉服务中心,有专用电脑、视频通话设备、显示屏(液晶电视)、触摸屏、扫描仪等设备,网络管理制度健全,且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阳光农廉网覆盖率100%,群众知晓率1OO%。按照省、市、县要求,全面及时录入内容、更新信息。充分发挥阳光农廉网作用,为群众提供咨询、办事、投诉等服务,并及时反馈答复。5、工作成效明显。领导班子精诚团结、清正廉洁,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央、省、市、县关于“三农”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干群关系密切,社会和谐稳定;达标村创建比率高;农廉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效果明显。6、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资格。(1)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2)本辖区一年内三次发生赴省进京访或非正常访,或者同一事项三次赴省进京访的;(3)信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考核未达标的;(4)“廉勤度”测评群众满意度低于60%的;(5)存在其他影响“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创建问题的。(二)村级标准1、组织领导有保障。各村专题安排“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工作。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领导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有详细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分析本村“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情况。2、廉政教育有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计划。能够采取短期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每年对本村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培训不少于2次。综合运用视频、远程教育、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利用党员之家、文化大院、板报、墙报等阵地,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3、制度落实有措施。严格执行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对《晋城市村务公开目录》要求的事项,进行了全面、及时、多样、规范的公开;能够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点题公开。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并通过阳光农廉网、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对决策事项进行全程、及时公开。充分整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纪检监督小组等监督机构,依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达到“六有”标准,且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台账”,并将本村“三资”委托至“三资”代理中心代理。“三资”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严格执行《晋城市农村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将本村应招投标的农村小额工程全部在镇小额工程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建立并严格执行支部民主生活会、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和农村干部责任追究等制度。结合《晋城市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建立本村涉农财政拨付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自有大额资金管理使用制度。4、服务群众有效果。设立阳光农廉服务室,配备有必要的设备,开通阳光农廉网,网络管理制度健全,且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向农民群众宣传阳光农廉网操作和使用知识,l00%的群众知道阳光农廉网,确保户户都能方便使用。及时按要求录入内容、更新信息。充分发挥阳光农廉网作用,为群众提供咨询、办事、投诉等服务,做到人员按时到岗、群众来访登记,民事按时办结。成立便民服务室或便民服务代办点,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5、工作成效明显。村“两委”班子忠于职守、勤政廉洁,村干部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村民生活幸福,中央、省、市、县关于“三农”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到位。能够主动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确保不形成矛盾,社会和谐稳定。农廉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效果明显。6、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资格。(1)村两委成员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2)一年内发生赴省进京访和到市非正常集体访的,或同一事项两次以上到市进省赴京访;(3)信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考核未达标的;(4)“廉勤度”测评群众满意度低于60%的;(5)存在其他影响“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创建问题的。三、创建程序1、认真自评。按照“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标准认真自评,自评达到标准的村向镇提出申请。2、镇初评达标后,报县农廉办复审。考核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法。每个被考核单位的成绩均由硬性考核和综合评价两部分组成,其中硬性考核占80%,综合评价占20%,总得分90分以上为达标。①硬性考核。郑村镇“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硬性考核表(村级)。②综合评价。郑村镇“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综合评价表(村级)。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支部书记要担负起全面的领导责任,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各村纪检监督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村级创建工作。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进行监督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各村两委要发挥主体作用,认真抓好创建工作。(二)加强指导检查。镇党委、政府及时深入各村随时检查督促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镇纪委加强指导检查,各包片领导加强督查协调,各包村干部要负责督促落实,定期向党委汇报开展情况,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抓好奖惩激励。对达不到标准的村要列为农廉工作重点整治村,对支部书记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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