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7 13:01:00
有点小纠结,我们公司算工资是按30天制的,2月28天,春节放假15天,其中只有7天是带薪的,实际上班13天,那那八天就是没工资的吗?
春节是法定假日,初一、初二、初三是春节法定假期,也是带薪假期。这3天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的300%计算。
而春节放假安排一般有七天,所以其他的四天是调休放假,这4天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200%的计算。
2月16日至2月18日(初一至初三)为法定节假日,实行标准工时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来支付加班工资,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表示看不懂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平均工资=总工资/25.5天
国家规定是初一至初三为法定假日,工资是三倍。年三十、初4至初6为二倍工资。法定假日的不允许后期调休,另外四天的可以后期调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