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8 19:52:54
他不批准你辞职,然后就走人的话你这样子做的话是你本人的不对。你想想看如果是你开办的公司的话。你作为公司负责人又十分凑巧招聘到你这样子的员工你心里是怎样的
心情???我们做事都将心比心对不对?你想离开公司你更应该跟公司领导说明辞职的理由和打算。我们更应该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诉求。至于 你的档案公司会给你保存半年或者一年或者几个月。以后可能会处理掉。。。。。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及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就可以。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没有违法情况存在,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你要承担。支付相应用人单位损失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不配合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不批准你辞职,应该有原因,最好不能不辞而别,否则后果自负
这个应该没有那么麻烦的,只是不是故意找你的麻烦,没必要扣你的档案的,除非有其它原因
你可以尝试下
首先说一下,辞职不是批准,而是通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一个月后就可以走了。如果厂方不同意,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另外,厂方有违约,不买社保,不按时发放工资,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等情况,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索赔
可能档案在托管中心吧
相比资方我们劳方属于不折不扣的弱势一方;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和理由你不想干了,为了以免后患的话还是委屈求全的按照资方所划的辞职流程走,这不是示弱和屈服,只是为了尽量避免以后的种种麻烦。说白了就是它耗得起我们耗不起。不过话又说回来,铁饭碗不是在一个地方忍气吞声吃一辈子窝囊饭,而是在任何时候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都能够有饭吃才是真本事。
档案会被送交人事局。或劳动就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