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管理费如何收取?

发布时间:2019-09-09 18:42:45

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管理费如何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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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国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按照规定,免除的只是档案管理费,而人事代理的其他服务属于额外外包服务,没有减免,但这项服务可以自由选择档案管理费是支付档案管理所付出的劳动力的费用。主要包括用于档案封装保存的装订、档案盒等文具费;人员经费、场地费、日常运营这三大支出。2016年起全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人事档案属于公共服务部门提供的公益服务,产生的管理费用理应由国家财政承担。2014年8月11日,新华社播发评论,指出专家估算全国每年收取数十亿元档案保管费,收费依据和去向存疑。2014年8月13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最迟到2016年,各地都不得再收取档案费。[2014年12月27日,河南省已有多地暂停了对档案费暂停收取。自2015年1月1日起,五部门表示取消起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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