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30 00:4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0日。但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检验、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如果您的案件需要鉴定,可能是鉴定环节拖延了时间。您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出具书面说明。
你可以向上级公安交管部门投诉,要求尽快答复未作出认定的原因。
希望你不要着急,有些事故认定,都得逐级申报的,人命关天都得慎重的,希望你给与理解和支持,结论应该很快的。。。。。。。。。
1.你可以向这个事故处理大队提出要求尽快处理;
2.你可以向这个事故处理大队的上级公安局投诉;
3.你可以向这个事故处理大队所在地政法委、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如果交警队存在打太极情况,找律师啊,该告告该搞搞
你可以找交通队讨要说法,如果办事明显存在推诿、拖拉等,你可以通过司法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