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9 01:18:47
这个楼棚改项目已经开始了 “拆一还一 进行的 王益区、印台区城区被征迁群众选择新区新建安置区安置房的,房屋征迁原则上实行以被征迁砖混结构建筑为基础的“拆一还一、不找差价”标准补偿, 计划明年完工
(二)编制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结合全市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按照城市发展新要求,重新编制全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耀州区被征迁群众原则上在新耀连接带安置;王益区、印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区,被征迁群众主要在新区安置;新区可建设集中安置区或在新建商品房小区配建的安置房安置;宜君县结合县域发展需要编制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
安置政策
(一)安置方式。棚户区改造安置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安置方式,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以政策奖励引导鼓励王益区、印台区被征迁群众在新区进行安置,在就业、社保、就学等方面除享受优惠政策外,市财政给予每套每平方米补贴300-500元奖励(每套补贴不超过5万元)。在新区安置可采用三种方式:新建安置房安置,货币补偿后自行选购商品房安置,符合保障房政策的可租购保障房安置。王益区、印台区被征迁群众确需在本区域安置的,可利用现有商品房、保障房或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安置。
(二)安置房源。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筹集房源。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选房中心在新区筹集商品房供被征迁群众选购。在新区锦绣新城现状未建设区域建设棚户区改造集中安置区,新建安置区可配建一定比例商业用房以实现资金平衡。在新区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安置房,配建的安置房享受棚户区改造土地及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
(三)征迁安置补偿。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迁补偿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安置补偿方案。王益区、印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迁群众在新区安置的,征迁补偿费用市级和区按6︰4比例分担。耀州区、宜君县、新区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根据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给予资金奖励。
王益区、印台区城区被征迁群众选择新区新建安置区安置房的,房屋征迁原则上实行以被征迁砖混结构建筑为基础的“拆一还一、不找差价”标准补偿,其它结构及城区以外房屋标准由王益区、印台区政府参照上述标准合理确定。由王益区、印台区政府与被征迁群众签订房屋征收安置协议,并发放“房票”,被征迁群众可凭“房票”在新区选房,“房票”注明补偿的安置房建筑面积。被征迁群众选择新区安置房的建筑面积超出应补偿面积20平方米以内(含20平方米)的按照综合成本价购买,超出应补偿面积20平方米的按照市场价购买;选择安置房的建筑面积小于被征迁房屋补偿面积的,按照被征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面积差予以货币补差。公房户选择新区安置房的,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按照综合成本价购买,超出面积按照市场价购买。被征迁群众房屋装修、房屋附属设施、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补助和奖励资金等按照评估价格及具体安置补偿方案执行。王益区、印台区符合保障房政策的被征迁群众选择在新区保障房安置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开具选房通知单,被征迁群众选房后,报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选房中心备案,王益区、印台区政府按要求将购房款拨付保障房资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