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3 05:03:35
申请材料
①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33mm×48mm)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②提交申请人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33mm×48mm);
③交验申请人台湾的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④因紧急事务申请办理急件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说明;
⑤受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台湾居民申请台胞证应当接受受理机构有关询问并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有关证件交验原件,留存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的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件。
二、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湾地区入台许可的,应当交验申请人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本人出生证明。
温馨提示:
(一)台湾居民短期来大陆,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住宿登记。
(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签注有效期不超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