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佛山南海从2013年11月入厂至2016年7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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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补偿金的: 1、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享受补偿; 2、当事人应提供本人的工作服、工作证、考勤卡、工资卡、工友证言等资料,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