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7 18:36:18
《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条
土壤污染防治应当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综合治理、污染者担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