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发生的工伤,已领《工伤证》,因单位2002年宣布破产,随后进入破产清算阶段,于2008年进行领取赔付金,但赔付金没有计算工伤一次赔偿部分,去问老工伤赔偿问题怎么办?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9-09 01:55:41

1987年发生的工伤,已领《工伤证》,因单位2002年宣布破产,随后进入破产清算阶段,于2008年进行领取赔付金,但赔付金没有计算工伤一次赔偿部分,去问老工伤赔偿问题怎么办?依据是什么?

推荐回答

看看你工伤的等级,按等级进行失业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补助金。告诉你基本数字吧,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支付5至30个月不等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五级工伤是30个月,六级是25个月,七级是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这是北京市的标准,可能各地有各地的赔偿标准,)你参照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